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现就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21〕143号)中的附件1《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C类)》,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2023年厦门市施工企
为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标准,保障勘察和施工图设计质量,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3年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现就有关事宜通知
2023年,各地建筑业企业按照泉州市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发扬“携手同心,共渡难关”的精神,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杜苏芮”台风抢险救灾、园林修复等工作,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的企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表现突出的建筑业企业予以表扬。